2017-01-08 10:29 浏览:113
主体
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设定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。
审批条件或标准
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。
办理程序
受理→办结
申报材料
1.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;
2.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(查验原件);
3.购房人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(查验原件);
4.商品房买卖合同(4份)。
办理时限
法定时限:无,承诺时限:5个工作日。
收费标准
无
联系信息
1.业务咨询电话:0599-8869576
2.投诉电话:0599-8832139、8069193
3.南平房地产管理信息网/网上办事/下载中心/表格下载(http://www.fjnpfdc.com)
4.南平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服务中心地址:南平市滨江中路587号二楼(电大公交车站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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